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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荣获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

  4月18日上午,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委党校大礼堂举行。会上,我校被评为第18届(2015-2016年度)“上海市文明单位”。
  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、原上海金融学院分别蝉联6届“上海市文明单位”,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扎实、成效显著、特色鲜明。合并组建后,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自觉服从于教育综合改革、上海转型发展的战略大局,牢牢抓住合并组建这一历史机遇,全面对标《上海高校文明单位(文明校园)考评指标体系》,统筹部署文明创建工作,组建工作机构、充实工作力量、丰富创建渠道,开创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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